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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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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