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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诸城违法倾倒化工废料事件

1·31诸城违法倾倒化工废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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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诸城违法倾倒化工废料事件

2021年1月31日,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王街道发生一起违法倾倒化工废料事件。王辉、陈涛、马刚、崔琪、金曙光在明知含硫氢化钠和含醋酸的废液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的情况下,仍将上述废液排入该机械厂北门的污水管口内,致使两种废液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等大量有毒气体,并通过污水管网扩散,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发生。

截至2021年2月2日,该事件造成37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其中4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山东省委省政府责成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潍坊市和诸城市第一时间对中毒群众进行救治,并同步进行污染处置,形成了省、市、县一体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已对该刑事案件迅速立案并依法进行处置,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2024年1月4日,死者家属李宏宇表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该案主犯等5人涉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等罪上诉一案的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主犯王辉、陈涛的死刑判决。

2024年2月21日,山东潍坊中院对此案危废来源所涉11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两公司11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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