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6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以交运发〔2016〕160号印发《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职责分工、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应用、附则5章21条,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4年印发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4〕267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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