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杰(持刀救孙伤人(正当防卫)案当事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杨成杰。男,海南省临高县人,持刀救孙伤人(正当防卫)案当事人。
2017年,因持刀救孙伤人,两年后被警方刑拘。 2020年11月,杨成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2021年4月,杨成杰出狱,并开始申诉;2022年12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上述判决,发回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对杨成杰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杨成杰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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