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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陕杰故意杀人案

米陕杰故意杀人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米陕杰故意杀人案

2015年4月15日中午12时20分,四川省乐山市中区41岁的犯罪嫌疑人米陕杰驾摩托车,先后在城区南方大酒店地下停车场和海棠广场,持刀将其三弟米延杰、大哥米川杰杀死后逃逸。随后,米陕杰又在肖坝一廉租房内,将米川杰的女友黄某杀伤,黄某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无效死亡。

2016年7月12日下午,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米陕杰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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