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新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钟新明,男,广东省紫金县人,汉族,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2年7月11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钟新明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钟新明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并核准以受贿罪判处钟新明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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