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山木强奸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0年5月4日,22岁的女孩罗某向深圳警方报案称,5月3日晚,她被山木集团总裁宋山木强奸。
2010年12月24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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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22岁的女孩罗某向深圳警方报案称,5月3日晚,她被山木集团总裁宋山木强奸。
2010年12月24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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