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衡阳恶性驾车伤人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8年9月12日19时30分左右,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洣江广场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一辆路虎冲进人群,撞伤、砍伤多人。肇事司机阳赞云已被控制。
最终,案件导致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28人、轻微伤9人。
2018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阳赞云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6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阳赞云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12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复核宣判,裁定同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阳赞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2019年1月29日,阳赞云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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