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士学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工士学位,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的改革探索试点,借鉴于国外和香港等地高等教育学位制度中设立的第4层次学位,相当于副学士学位。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对此表态:“工士学位”试点是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自己的行为,而且其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荣誉称号,而非学位,更不代表中国学位序列中已经有了“工士”这一学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第二条,我国的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工士不是我国法律认可的学位。
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表示,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注意到了“工士”这一学位。学位制度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国务院学位办已经对此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研究,下一步会加快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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