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超大城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分类之一。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0月公布的《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全国共有超大城市10个,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东莞、武汉、杭州。
想要了解更多“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的信息,请点击: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