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标志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附则5章32条,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3年1月11日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993农(绿)字第1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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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标志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附则5章32条,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3年1月11日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993农(绿)字第1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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